beat365官方网站,beat·365,beat·365官方网站,beats365唯一官网入口 · 官方网站

政策研究 | 食品行业对儿童营养政策及公众认知影响分析

2026-03-27 佟丽华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王芳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
 
[摘要] 食品行业因与民生紧密相连,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一直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在追求商业利润的过程中,该行业对营养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以及公众的饮食认知产生了复杂且深远的影响。儿童肥胖等公共健康问题日益严峻,将食品行业推到了风口浪尖。深入探究该行业如何影响营养政策及公众认知,对于制定科学合理的营养政策、引导公众树立健康饮食观念以及遏制儿童肥胖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列举国际常用做法、分析典型案例等,探讨了食品行业对营养政策及公众认知的影响。通过专门研究,旨在为构建健康食品生态提供支持,并力争为公众理解营养政策制定背后的利益博弈提供参考。
 
[关键词] 儿童肥胖;儿童营养政策;公众认知;实践路径;中国适配方案
 
引言
饮食是儿童生长发育的物质基础,儿童营养状况不仅关乎个体终身健康,更与国家人口素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及社会可持续发展紧密相连。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居民饮食结构与消费模式发生深刻变化,超加工食品的普及、不健康饮食行为的蔓延,让儿童肥胖等营养失衡问题成为亟待解决的公共卫生挑战。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的多项数据均显示,全球儿童营养不良正从“不足型”向“过剩型”转型。近年来,中国儿童超重肥胖率也呈持续攀升态势,若不及时干预,将引发一系列生理、心理健康问题,加剧社会医疗负担。
儿童饮食行为的形成,既受家庭养育方式的影响,也与食品环境的塑造密切相关。食品行业作为食品供给与食品环境营造的核心主体,在满足儿童饮食需求、丰富市场供给的同时,其商业行为也对儿童营养政策制定、公众健康饮食认知产生着复杂且深远的影响。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部分食品企业不仅通过成瘾性产品设计、无孔不入的营销手段等推高不健康食品消费,更通过多种策略干预营养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成为制约儿童营养健康保障工作推进的重要因素。
与此同时,公众对儿童健康饮食的关注日益提升,但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的 “儿童食品”、模糊的营养信息以及多样化的营销手段,家长往往缺乏专业的甄别能力,容易陷入消费误区。而营养政策作为规范食品行业行为、引导健康饮食的重要抓手,其制定与落地过程中正面临着行业利益与公共健康利益的博弈,如何平衡二者关系,构建科学、有效的儿童营养保障体系,成为政府、学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议题。
基于此,本报告以儿童肥胖的严峻现实为切入点,深入剖析食品行业影响儿童营养政策及公众认知的具体机制,梳理国际上应对食品行业不当行为的政策实践。同时,结合我国儿童食品市场的实地调研结果,探究适配中国国情的应对路径。此举旨在为政府完善儿童营养政策、强化食品行业监管提供参考,为公众树立科学的儿童饮食认知提供依据,推动构建健康食品生态,切实守护儿童营养健康,筑牢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的基础。
 
1 儿童肥胖严峻现实及成因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发布的《2025年儿童营养报告》指出:在全球范围内,5%5岁以下儿童和20%5〜19岁儿童青少年体重超标。其中,全球5〜19岁儿童青少年肥胖率(9.4%)首次超过体重不足率(9.2%),标志着儿童营养不良类型正从“不足型”向“过剩型” 转型。而这一发展趋势与儿童青少年食用不健康的食品有密切关系。世界卫生组织2025年发布的《肥胖和超重》报告进一步补充了详实数据:2022年,全球5〜19岁儿童青少年中超重人数已超3.9亿人,其中1.6亿人达到肥胖标准;2024年,5岁以下超重儿童达到3500万,且这一问题在高、中、低收入国家均呈恶化趋势。中国的情况同样严重。20世纪80年代,我国7〜18岁儿童青少年肥胖检出率仅为0.1%; 2019年,这一比例已飙升至9.6%。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体重管理指导原则(2024年版)》显示,如果得不到有效遏制,2030年,我国儿童超重肥胖率将达31.8%。
更值得警惕的是,由格塞里克 M、福格尔M等9人于2018年发表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上的《幼儿期BMI增速加快与持续性肥胖风险》报告显示,儿童肥胖具有显著的“终身延续性”:2岁时肥胖的儿童,80%到成年后仍然肥胖;5岁时肥胖的儿童,这一比例更是高达90%。这不仅意味着他们未来罹患2型糖尿病、高血压、心血管疾病等代谢性疾病的风险显著升高,还可能伴随骨龄超前、性早熟等生长发育问题,甚至引发自卑、社交焦虑等心理健康问题,对个体终身健康与社会适应造成多重打击。
儿童肥胖的加剧,与过度消费不健康食品直接相关。这类食品往往添加过量糖、盐、脂肪,营养价值低,却通过以下机制在儿童饮食结构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一是成瘾性设计与消费诱导。《中华儿科杂志》2024刊发的《儿童食物成瘾与肥胖研究进展》一文指出,高糖、高脂成分能刺激大脑奖赏机制,引发类似药物成瘾的“食物成瘾”行为——即使在饱腹状态下,儿童仍会自发、难以控制地进食,导致能量过剩。加工食品企业深谙其道,通过精准调配成分强化成瘾性。同时,针对儿童推出卡通包装、玩具赠品、网红联名等营销手段,甚至通过校园推广、短视频植入等方式渗透生活场景,推动高频消费。
二是商业属性的“先天优势”。加工食品因美味、便捷、保质期长、价格低廉等特点,成为快节奏家庭的首选。而食品企业通过加工环节提升原料附加值,形成巨额利润空间,这正是企业持续开发、推广更多加工食品的核心动力,即便其与公共健康目标直接冲突。
 
2 政策干预的必要性
由于儿童普遍缺乏甄别和判断能力,为了遏制肥胖(尤其是儿童肥胖)的蔓延,政府干预显得尤为必要。对于食品企业一味压低价格并过度营销的行为,各国政府均采取多种措施进行限制。例如通过广告管制、财政政策、出台食品包装正面标识等,引导食品企业将发展重点转向更健康、更可持续的食品市场,同时减少不健康食品的供应。
英国自2018年起对含糖饮料进行征税。根据人民网刊登的《英国向软饮料开征“糖税”》报道,该税收根据饮料含糖量分为三个等级:高等税收(对含糖量为8克/100毫升的饮料征税, 0.24 英镑/升)、低等税收(对含糖量5~8克/100 毫升的饮料征税, 0.18 英镑/升)和无税(含糖量小于5克/100毫升的饮料。该税收政策出台后,尽管英国家庭购买的饮料量并未发生变化,但购买饮料的含糖量却实现了下降,每个家庭每周减少29.5克。世界卫生组织官网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月,全球已经有119个国家实施了糖税政策。
韩国是西太平洋区域最早采取政府行动限制向儿童销售高热量、低营养素食品或含高咖啡因食品的会员国之一。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西太平洋区域保护儿童免受食品营销有害影响行动框架》,韩国于2008年出台了《儿童膳食生活安全控制特别法》,并于2010年生效。该法规定,在儿童看电视的高峰时间(17:00至19:00),限制在电视上播放“不健康食品和饮料”的广告。儿童的定义是18岁或以下人群。这些限制最初受“届满条款”约束,但韩国在2018年完全取消约束,使其成为永久性法律限制。
除了税收政策外,另有43个国家已经或者即将使用食品包装正面标识(FOPL)来帮助消费者识别高热量、高糖、高钠或高脂肪产品,引导健康饮食。
这些政策看似增加了企业成本,实则通过降低全社会的健康负担创造了长远价值。数据显示,儿童肥胖导致的医疗支出、劳动力损失等社会成本,远高于食品企业的短期利润。世界卫生组织第七十五届大会报告显示,与肥胖相关的卫生系统总成本为每年9900亿美元,占全部医疗支出的13%以上。因此,政策干预不仅是公共卫生需求,更是经济理性选择:唯有通过制度设计平衡企业利润与公众健康,才能为儿童构建真正健康的饮食环境。
 
3 行业抵制营养政策的主体、策略及诱导观点
加工食品行业为维护高利润,凭借庞大的经济实力与组织网络,通过多主体、多维度策略干预营养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3.1 行业干预主体[1]
少数食品公司和零售商凭借规模优势,不仅掌握了绝对的经济实力,还对国内以及国际营养政策制定产生了重大影响。根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数据,全球前10家食品制造商控制着80%的商店购买超加工食品。证据表明,这些企业具备知识和资金实力,不仅可干预国家的营养政策制定,还会频繁在公开场合和幕后施加影响。食品行业对公共卫生营养政策制定与实施的干预具有协调性、系统性、资金充足性和普遍性的特点,这种干预并非单一企业行为,而是通过多主体协同实现。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2022年举办的“应对食品和饮料行业对政策制定的干预”主题网络研讨会,详细拆解了行业干预主体的多样性与隐蔽性:
行业组织与贸易团体,如国际食品饮料联盟、世界广告主联合会等,以行业代表身份游说政府、抵制监管;利益相关方平台,如扩大营养规模商业网络这一组织通过绑定学术、公益机构,以多方合作名义弱化政策必要性;受资助的基金会与前沿团体,前者如全球改善营养联盟等这些与食品企业合作的社会组织,后者如国际生命科学研究所、美国人反对食品税组织等,它们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为幌子,实则由行业资助并为其利益发声。
以美国人反对食品税组织为例,该组织将自身描述为“由关切公民组成的联盟——包括负责任的个人、经济拮据的家庭,以及全国各社区的大小企业——反对政府提高食品和饮料税”,其对外塑造“母亲、杂货店店员等草根群体反对食品税”的形象。然而,根据调查,该组织成员中有55%(275个)销售食品或饮料产品,18%(89个)为食品饮料行业提供产品或服务,7%(34个)是社区组织,2%(9个)是反税团体。在这34个社区组织中,88%(30个)的赞助数据可查,其中93%(28个)通过直接赞助、活动支持或领导人关联等方式与食品饮料行业存在资助或关联关系。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社区组织中,83%(25个)由可口可乐赞助。值得一提的是,该组织名义上反对所有食品税,实际上仅针对含糖饮料税。斯瓦蒂・亚纳马达拉、玛丽・A. 布拉格等4人于2012年出版的《食品行业幌子组织与利益冲突:以“美国人反对食品税”组织为例》[2]的研究报告表明,对含糖饮料征税,既能减少含糖饮料消费、改善公共健康,又能在经济衰退期增加财政收入。
3.2 行业干预策略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组织的“儿童享有健康食品环境权利系列网络研讨会”显示,一些行业干预主体通过八大策略系统性地干预营养政策。
一是社会责任漂白。以公益项目(如“健康儿童计划”)塑造正面形象,掩盖产品危害;二是游说与政策稀释。通过游说政府等来影响政策制定,以阻止营养政策的通过或推迟其实施,或推动自我监管替代强制政策;三是法律与经济威胁。通过国内诉讼、国际贸易争端(如欧盟国家间的含糖饮料税投诉)施压,或宣扬“监管危及经济和就业”制造恐慌;四是责任转移。将肥胖归咎于“个人缺乏运动”,回避产品成瘾性与过度营销的责任;五是扭曲科学证据。资助偏向性研究、质疑独立结论。坚持认为没有足够的证据来做出决定,对显示问题或措施有效性的证据提出质疑,或认为有效的营养政策(例如FOPL)缺乏全球共识;六是虚假宣传。宣传或暗示超加工食品有益健康,同时阻碍健康食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七是攻击政策合法性。将政府出台的营养政策描绘成对个人自由和选择的不必要干涉(即所谓“保姆国家对个人自由的干涉”);八是钻监管漏洞。利用数字平台年龄验证缺陷、跨区域营销灰色地带,持续推广超加工食品。
3.3 行业为抵制营养政策而宣扬的诱导观点及事实反驳
为配合上述策略,食品行业炮制了一系列看似合理、实则经不起科学与数据检验的错误观点,以诱导公众与决策者。
3.3.1“自我监管已足够,无需强制政策”
事实是:自愿性准则普遍失效。例如欧盟推出的“食品行业承诺计划”被证实无法阻止向儿童推销不健康食品,企业往往以“合规”为名行 “规避”之实,唯有强制监管才能确保实效。
3.3.2 “营销限制会损害就业与经济”
目前,并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营销限制对就业或经济会造成负面影响。相反,以智利的《食品标签与广告法》为例,该法律限制所有针对儿童的不健康食品营销。帕拉哈 G,科尔切罗 A等5人于2021年发表在《食品政策》杂志第100卷的《智利食品一揽子政策对总体就业与实际工资的影响》研究报告发现,《食品标签与广告法》实施后18个月内,食品饮料行业的劳动力市场指标并未出现显著波动。
3.3.3 “营销未针对儿童,影响有限”
事实上,营销的影响具有隐蔽性与共享性。由于儿童与成人共享生活场景(如电视、社交媒体等),即便营销未明确针对儿童,也同样会塑造儿童的消费模式。特别在网络中,所谓不针对儿童的营销实际上有重大监管漏洞,数字平台通常是儿童与成人共用的空间,年龄验证机制易被规避,且缺乏透明独立的监测数据来识别哪些网络广告专门针对儿童群体,这会导致儿童持续暴露于网络数字营销环境中。
3.3.4 “含糖饮料税/脂肪税会加重低收入家庭负担”
有些食品企业声称含糖饮料税或脂肪税将对低收入家庭的影响更为显著,因为这部分群体对价格变化更为敏感。但是,也有研究显示,低收入群体在糖税激励下改变饮食行为的效果十分显著,他们也是抵抗疾病风险更低、受疾病负担影响更大的人群。从长远来看,他们因此减少的疾病负担和医疗开支将远远高于承担的税收成本。比如,《环球》杂志2024年刊发的《全球糖税:税收杠杆下的健康革命》一文中提到,酷爱甜食的墨西哥于2014年实施了糖税,每升含糖饮料征收1比索(1比索约为0.36元)固定税率。该政策实施后,墨西哥含糖饮料消费量最高降幅达17%,且墨西哥人的饮食结构逐步向更健康的方向发展,这在低收入家庭中表现尤为突出。同时,墨西哥在推出糖税后,每年医疗支出减少约10亿比索。
3.3.5 核心误区:“个人责任论”[3]
食品饮料行业常常宣扬的一种观点是:造成肥胖的原因在于个人而非企业。比如个人缺乏锻炼等,而非过量食用不健康食品,从而主张将干预措施聚焦于个体,即鼓励多运动,而非政策干预。然而,个体层面的行为(比如对加工食物的成瘾行为)改变效果,远不及社会层面的政策干预。比如世界肥胖联盟发布的《2025年世界肥胖报告》显示,全球约50%的人口面临超重或肥胖问题,然而百事公司首席执行官却声称:“如果所有消费者都坚持锻炼、自我约束,肥胖问题就不会存在。”全球卫生倡导孵化中心(GHAI)2024年发布的《甜蜜的利润:饮料行业对抗含糖饮料税的惯用策略》报告也提到,秘鲁出口贸易协会也积极反对含糖饮料税,并向卫生和教育部提出侧重于个人责任,例如旨在扭转糖分过度消费和推广体育运动的教育宣传活动的替代方案。然而,现实情况是,食品饮料企业投入大量资源来进行营销,打造过度消费环境,却将这种行为造成的危害归咎于公众自身。
4 食品企业对营养政策的干预案例
食品企业对营养政策的干预在现实中并非个例,但这类干预往往兼具系统性与隐蔽性的特点,其运作逻辑、实施路径常被掩盖在复杂的利益关联中,导致公众对其全貌、具体手段及潜在影响普遍缺乏清晰认知。
4.1食品行业对含糖饮料税的抵制
有些营养政策因直接触动食品行业的核心利益,在出台前后都会遭到明显的抵制。以含糖饮料税为例,该政策通过对高糖饮料征税直接推高了饮料价格,客观上会抑制产品销量,进而影响行业营收与利润。因此,自诞生以来便持续遭到食品企业及其行业协会的强烈抵制。截至目前,全球已有119个国家和地区实施了糖税政策,但从政策酝酿阶段到落地实施的全过程,行业抵制从未停歇。在政策尚未生效时,企业通过游说政府、散布“税收会增加消费者特别是低收入者负担”等言论,试图阻止或延缓糖税实施;在已开征糖税的国家和地区,行业则通过推动立法修订等方式,不断寻求削弱现有税制的力度,甚至企图彻底废除相关规定。
食品企业抵制糖税的策略呈现出系统性与多样性,既通过质疑政策的科学依据弱化其必要性,又以“损害经济、影响就业”为由制造社会恐慌,更借助法律诉讼、利益游说等手段直接阻碍政策落地。
4.1.1通过资本操控科研,质疑政策的科学基础
为否定糖税的必要性,食品行业常以“缺乏证据”为由发难,其背后的核心手段是资本对科研的定向干预。他们通过自主偏向性研究、扶持迎合行业利益的观点,刻意模糊“含糖饮料与健康风险”的科学关联,同时压制对自身不利的结论。行业还频繁以“损害就业、加重弱势群体负担”为由抵制糖税,其依据多来自商业机构撰写的报告。但这些报告往往夸大政策的潜在成本(如宣称糖税会导致企业裁员、物价上涨),为抵制提供所谓“学术背书”。
食品政策研究者马里昂·内斯特尔就指出:“食品饮料公司不应资助科学家,因为企业赞助的研究几乎总是得出有利于资助者利益的结论——即使独立研究得出相反结果。”这种对科研的操控,本质上是通过制造“证据争议”削弱糖税的政策合法性。[4]
4.1.2 以“经济影响”为幌子,借助游说与利益输送干扰政策
更隐蔽的是,行业通过利益输送影响政策决策。2011年3月,美国宾夕法尼亚儿童医院从美国饮料协会创建的非营利组织——健康美国基金会中获得1000万美元捐款,仅3个月后,费城市长提出的汽水税提案第二次被否决,利益关联的时间线引人深思。
4.1.3 动用法律武器,通过诉讼与合规挑战延缓或废除政策[5]
当政策进入立法或实施阶段时,行业常以违法或不合规为由发起挑战,试图借助司法程序阻碍进程。在欧盟国家中,企业以含糖饮料税可能违反国家或欧盟法律为由进行反对。对糖税提起法律挑战最常见的依据是:含糖饮料税可能构成对未征税产品或生产商的国家援助,从而违反欧盟法律。根据欧盟法律,含糖饮料税曾被解读为对未征税产品提供非法国家援助。比如英国饮料协会就提出,对小型生产商的免税政策(根据英国《2017年财政法案》第37、38条的定义,小型生产商享受免税待遇),可能通过向其提供非法援助而对大型制造商造成歧视,该免税门槛随后被下调;匈牙利的糖税和挪威的拟议增税计划也曾遭食品饮料行业协会向欧盟委员会投诉。虽然爱尔兰政府委托欧盟委员会开展评估证实:设计完善的含糖饮料税不构成非法国家援助,但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含糖饮料征税政策手册:促进健康饮食(2022)》显示,此类威胁或法律挑战仍可能产生显著的政策延迟或“寒蝉效应”。
4.2 食品行业对FOPL的反对
FOPL看似只是营养成分表的升级版,却为何引发食品行业的强烈抵制?核心原因在于,它与营养成分表存在根本性差异,这种差异不仅体现在信息呈现形式上,更在于其对消费决策的直接影响以及对市场的深度干预,最终触及了食品行业的核心利益。
4.2.1 FOPL与营养成分表的本质区别:从信息披露到价值引导
营养成分表与FOPL的差异,本质上是客观信息陈列与主动健康引导的区分,这种区别直接决定了两者对消费行为和市场环境的影响力度。 信息简化程度不同。中国目前实
施的营养成分表采用“1+4”模式(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 2027年起实施的GB 28050—2025《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增加了糖和饱和脂肪的标注)。但这些数据需要消费者具备相应的知识才能明白。而FOPL通过简化信息直击这一痛点,比如智利的特定营养素警示标识、新加坡的营养分级等,将复杂数据转化为直观结论,让消费者无需专业知识即可快速判断食品健康程度,显著降低决策门槛。
呈现形式不同。营养成分表多以小字表格形式印制在食品包装背面或侧面,易被忽视。虽然目前中国也在推广数字标签的应用,以回应标签信息不易阅读的问题。但从日常购物场景出发,让消费者找到包装上的数字标签码,再一一扫描查看信息、反复比较后做出购买决定,实则困难不少。与之相比,FOPL则直接呈现在食品包装正面,并通过颜色、形状、大小设计吸引注意力。这种设计让FOPL 的信息触达效率远高于传统标签。
信息性质不同。营养成分表是客观信息披露,仅罗列成分数据;FOPL则是基于数据的健康评价,它直接告诉消费者“该食品是否健康”“健康程度如何”,其本质是一种带有价值导向的制度。
市场干预度不同。营养成分表对消费的影响依赖消费者的知识储备与时间成本,干预较弱;FOPL则通过简化信息、强化视觉表达、明确评价,直接降低消费者选择健康食品的选择成本,对市场的干预更主动、更深刻。这种干预能推动消费者转向健康食品,但也必然触动依赖高糖、高脂肪、高盐产品盈利的超加工食品企业的利益。
4.2.2 行业对FOPL的抵制:从国内阻挠到国际施压
正因为FOPL(尤其是强制性警示制度)对市场的深度干预,其推进过程中始终面临食品行业的系统性抵制。
4.2.2.1国内层面:以轻干预为借口,拖延或弱化政策[6]
《政法论丛》2022年刊登的《行为经济学视野下的FOP营养标示制度》一文指出,巴西、法国、乌拉圭等国均曾出现以“轻干预”为借口抵制或弱化 FOPL政策的现象。
巴西:卫生规制部门制定FOPL制度在寻求社会各方意见时,食品行业希望采用类似英国的交通灯制度(与警示标识相比干预较轻),而消费者组织则希望采用类似智利的超标警示标识(干预更强),双方博弈激烈。
法国:2014年提出使用营养评分标识系统后,遭到了食品行业强烈反对,并采取提出自己的标识方案、阻止对营养评分标识体系的公共研究等多种策略和方法阻碍或延迟该系统的引入。
乌拉圭:2018年政府发布专门行政令决定引入强制性FOPL警示标识。在标识形成过程中,代表食品企业利益的行业组织声称,单一系统不能解决肥胖带来的疾病问题,这种制度不仅会损害行业的正常发展,也不能达到教育消费者的效果,试图否定政策必要性。
美国:在2016年开展的食品标签制度改革中,迟迟没有启动FOPL标识制度立法。究其原因,在于美国数量众多的食品业巨头影响了国内立法。根据2025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官网发布的消息,该局通过了FOPL,但其形式更偏于信息型,对消费者而言并非清晰易读。
4.2.2.2 国际层面:借贸易规则施压,阻挠他国政策推进
食品行业的抵制还延伸至国际领域,尤其以美国为代表,通过贸易协议、国际组织框架压制其他国家的FOPL立法。
根据《行为经济学视野下的FOP营养标示制度》一文,在北美自由贸易协议进行谈判协商的过程中,美国政府试图通过限制协议成员国向消费者警示不健康食品的权力,以阻止协议其他两个成员国的FOPL标识立法活动。[6]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2017年发布的《贸易壁垒》报告显示,智利的营养标识立法导致美国公司损失数百万美元的销售及相关费用。美国在WTO (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等框架内向智利提出了对这一问题的关切。[6]
全球健康倡导孵化器组织(GHAI)2021年发布的《标签背后:大型食品企业对健康食品政策的对抗》报告中提到,墨西哥在实施全球最严格的包装正面标签法规之一时,食品行业猛烈攻击支持该措施的公职人员,称其为“经济发展的敌人”。美国烘焙协会声称,墨西哥的FOPL政策可能影响《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USMCA)。
4.2.2.3 法律与政治博弈:以“违宪”“贸易合规”为由挑战政策
欧盟:欧盟于2020年5月提出了 “从农场到餐桌”的健康可持续食品战略,以解决欧洲53%人口超重、22%人口肥胖的问题,其中就包括所有成员国都采用一个共同的营养标签系统。目前,欧盟范围内的法国、西班牙、比利时、德国、卢森堡、荷兰以及非欧盟成员国瑞士,都普遍采用了Nutri-Score(营养评分标签)这一评分系统。欧盟委员会原计划在2022年底就这一系统提出立法提案,但遭到了意大利的强烈反对。根据欧洲华人报网2022年刊登的《把5色营养标签应用到整个欧盟?意大利带头反对》报道,意大利农业和粮食主权部长弗朗西斯科·洛洛布里吉达认为,这一制度是个“邪恶的措施”。意大利农业工会和食品公司也一直在与FOPL进行斗争。2022年8月初,意大利竞争管理机构勒令包括法国零售商家乐福等在内的三家外国公司修改显示Nutri-Score评分的产品包装,并表示,在没有欧洲立法的情况下,意大利没有义务使用Nutri-Score营养标签系统。最重要的是,这种评分可能误导消费者,因为它是“根据一种不被普遍认可的算法和评估”制定的,而且“没有考虑到需求和营养状况”。
阿根廷:2021年通过了《健康饮食法》,要求标识出泛美卫生组织推荐的食品和非酒精饮料产品中糖分、热量、总脂肪、饱和脂肪和钠的八角形黑白健康警示标志,以及类似于墨西哥对咖啡因和低热量及无热量甜味剂的健康警告标识。然而,全球健康倡导孵化器(GHAI)在2022年发布的《营销曝光:食品政策面临的全球性公共卫生威胁》报告中指出,阿根廷可口可乐首席执行官曾表示,虽然FOPL是一项重要法规,但“必须兼顾公共利益,避免对食品和饮料行业产生负面影响”。同时强调“可口可乐是数千阿根廷人的就业来源,也是国家产品出口的战略合作伙伴。”此外,行业代表声称该法规具有局限性,不仅无助于改善营养,还会对其产品构成惩罚。相关媒体文章提到,行业可能选择以“违宪”为由对《健康饮食法》提起法律诉讼,甚至指控其侵犯商标和知识产权。
哥伦比亚:虽通过宪法法院裁定含糖饮料税与FOPL合宪,但实施过程中也遭遇行业多次法律挑战,凸显司法博弈的激烈性。
4.3 无孔不入的食品营销以及对食品营销政策的抵制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向儿童推销食品和非酒精饮料的一系列建议》的定义,食品营销是指意图提高某些产品和服务的知名度、吸引力和消费量或产生这一效果的任何形式的商业性宣传或信息,包括为产品或服务做广告或以其他方式促销的任何内容。食品营销对青少年的影响广泛而隐蔽,尤其营销内容为超加工食品等不健康产品时,其危害渗透至认知、行为、健康、文化甚至社会公平等多个维度。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这种影响被进一步放大。同时,各国在推进相关监管政策时始终面临食品行业的激烈抵制,这场博弈的核心,仍然是公共健康与商业利益的深层冲突。
4.3.1 食品营销对儿童青少年的多维度侵蚀
全球健康倡导孵化器组织(GHAI)2022年发布的《营销曝光:食品政策面临的全球性公共卫生威胁》报告明确指出,食品行业针对儿童青少年的营销行为,已突破单纯的商业推广边界,形成覆盖认知、行为、心理、文化、公平五大维度的系统性侵蚀,严重威胁青少年身心健康与长远发展。其具体危害体现为以下五方面:
首先,食品营销往往利用青少年认识易感性削弱其判断力。食品营销通过隐蔽化、娱乐化的策略,将产品与青少年熟悉的场景(如校园、社交媒体、偶像内容)深度绑定,模糊营销与娱乐/教育的边界。
其次,营销还会塑造不健康饮食习惯,埋下长期健康隐患。青少年时期的饮食偏好具有可塑性,食品营销通过反复曝光、情感绑定等方式推动青少年对超加工食品(高糖、高脂、高盐)形成依赖,甚至替代传统健康饮食。比如企业将超加工食品与“快乐”“潮流”“社交”等标签绑定,促使青少年将这些产品视为“社交必需品”,增加短期摄入频率,直接提升肥胖、龋齿等风险。
第三,营销通过理想叙事操纵心理,影响儿童青少年的自我认知与社会适应。食品营销经常将产品消费与青少年的心理需求(如归属感、成就感、自我表达)挂钩,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其价值观。比如营销将超加工食品与“克服学业压力”“融入同伴群体”“展示个性”等场景绑定,让青少年误以为消费某产品是“解决问题的方式”,这种关联不仅强化了对产品的依赖,还可能扭曲青少年对“健康生活”的认知。
第四,营销会侵蚀传统饮食文化,重塑社会规范。青少年是文化传承与社会规范的继承者,而食品营销通过规模化、标准化推广,正在逐步替代本土饮食文化中的健康因素。比如雀巢在巴西亚马逊地区通过“浮动超市”大量推送超加工食品,直接挤压当地传统食材的生存空间,导致青少年更习惯垃圾食品,传统饮食模式被边缘化。
第五,营销还会加剧健康不平等,扩大弱势群体风险。食品营销往往有明确的“靶向性”,尤其倾向于渗透低收入群体、教育资源薄弱地区的青少年。这些群体的家庭往往缺乏对营销的甄别能力,且更容易接触到低价、高可得性的超加工食品(如快餐、含糖饮料等)。比如麦当劳等快餐企业将营销重点转向低收入国家,通过社交媒体精准触达当地青少年。
4.3.2 数字时代的精准包围:技术放大营销危害
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食品饮料营销对儿童青少年的渗透更具侵略性。美国非营利公共政策倡导机构数字民主中心(CDD)在2021年发布的《大型食品企业、大型科技企业与全球儿童肥胖流行》这一报告中呼吁,在国家以及国际层面采取行动,以监管针对儿童和青少年的食品饮料产品在线数字营销的增长。分析指出,大型科技公司和社交媒体平台正与超加工食品及快餐行业合作,推广含糖饮料、糖果和其他不健康产品。
4.3.3 政策应对与行业抵制
为遏制食品营销对儿童青少年的危害,多国推动监管政策出台,但始终面临着食品行业的系统性抵制。行业通过质疑科学性、游说拖延、法律挑战、提出替代方案等手段阻碍政策,而民间社会的反击则成为平衡力量。
英国:2021年英国政府发布了食品营销限制措施,包括禁止在5:30至21:00时段在电视上播放脂肪、盐和糖含量高(HFSS)的食品饮料广告,以及禁止线上付费HFSS食品饮料的营销。该政策在制定过程中遭到了食品行业的强烈反对。英国互动广告局(IAB UK)、英国经济事务学会(IEA)等机构的分析显示,相关行业主体质疑政策依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游说决策者废除或延迟政策实施,提出有限的替代性方案并宣称更有实效。此外,英国政府在发布《限制电视及网络不健康食品饮料广告:适用产品范围》指导文件期间,美国家乐氏公司对政府关于垃圾食品(尤其是高油、高糖、高钠产品)的营销监管发起法律挑战,辩称限制措施未考虑消费者将其产品与牛奶或酸奶搭配食用的情况,这种搭配“提升了产品属性,不应被视为垃圾食品”。
为了抵制行业影响,英国公共卫生界的社会组织迅速组建联盟,开展协调行动统一发声,并与学术界合作开展研究,为政策制定提供重要数据支撑。同时,还联合学术机构发起青年倡导活动,揭露英国食品制造商对不健康食品盈利模式的严重依赖。民间社会力量通过向政策制定者提供信息、动员媒体参与、争取公众支持更严格的限制措施等方式,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发挥了关键性作用。经多方协同努力,HFSS食品广告限制法案作为《2022年英国健康与护理法案》组成部分获得通过,但至2025年10月才实施。
西班牙:政府拟禁止在传统媒体、数字媒体(含网红渠道)投放不健康食品广告,媒体因此出现了大量对监管措施的批评声音。这些反对意见称“教育倡议比广告限制更有效”,并强调“儿童看护是父母的专属责任。” 而西班牙广告商协会则将其明知无效的“自我监管准则”,包装为“针对未成年人食品饮料广告监管需求的平衡解决方案。” 
4.4 食品行业通过企业社会责任(CSR)进行“洗白”
与其他商业领域类似,食品饮料行业常以资助青少年教育项目等形式践行CSR。CSR的核心内涵是,企业在对股东及员工履行法律义务、追求利润的同时,需延伸承担对消费者、社区及环境的责任,其本质要求企业超越“利润唯一化”的传统导向。对于产品具有健康危害性的行业而言,其参与CSR的动机往往超越单纯的慈善范畴,更暗含多重策略性目标,比如为行业辩护以抵御公众批评、转移对其产品及经营模式危害的关注、塑造“解决方案提供者”而非“问题制造者”的形象,最终阻碍政策制定者对其产品实施严格监管。
4.4.1 “洗白”方式
转移公众注意力,弱化产品危害。行业通过资助教育、营养科普等项目,将公众目光从“产品导致肥胖、慢性病”等核心争议转移到“企业关注青少年健康”的正面叙事上。
绑定公信力组织,构建“解决方案提供者”形象。企业常与学校、非营利组织、政府机构合作开展CSR项目,借这些组织的公信力为自身背书。这种合作不仅能提升品牌形象,更能间接获得接触政策制定者的机会,为后续抵制监管埋下伏笔。比如,《营销曝光:食品政策面临的全球性公共卫生威胁》报告中提到,雀巢在印度与国家食品技术学院合作开展“雀巢健康儿童计划”,既以营养教育者身份获得认可,又在该国讨论健康营养政策的关键期为自身以及行业争取了更缓和的政策沟通环境。
转移健康责任,替代有效政策。[5] 行业通过CSR项目将健康问题的责任转嫁给个体。例如在推广“运动促进健康”教育项目时,回避“减少不健康食品摄入”的核心,暗示“肥胖源于缺乏运动,而非产品本身。”这种叙事的本质,是用教育倡导替代有效的监管政策。公共卫生研究早已证实,如果缺乏广告限制、可及性管控、供应量调控及价格策略等相关政策的配合,单凭教育手段根本无法有效预防危害。
培养品牌忠诚,抢占未来市场。通过校园合作、课程植入等方式,企业能在青少年群体中建立品牌认知,甚至让其将“品牌与健康”“品牌与成长”绑定,为未来消费铺路。
削弱反对力量,巩固行业联盟。当企业通过CSR与科学家、社区组织、非营利机构建立合作时,可能间接减少这些组织对行业的批评,从而使潜在“敌人”转化为“盟友”,导致公共卫生领域的反对力量被削弱。同时,企业可通过资助研究项目,定向获取有利于自身的结论,进一步巩固其良好形象。 
4.4 .2 企业通过CSR “洗白”案例
《营销曝光:食品政策面临的全球性公共卫生威胁》报告通过对多个国家典型案例的研究,揭示了部分食品企业CSR异化为规避监管、美化形象的 “洗白” 工具。
阿根廷:在该国FOPL法规生效前夕,多家企业开始突出CSR举措。达能、家乐福与布宜诺斯艾利斯食品银行(一家接济穷人、发放食品的慈善组织)联手对抗食物浪费,并承诺将回收产品用于捐赠。 
巴基斯坦:在发生毁灭性洪灾后,百事基金会启动 “百万餐食” 计划,在受灾地区分发食品,将自身塑造成解决危机的关键力量。
乌克兰:俄乌冲突期间,红十字会与可口可乐合作推动企业志愿服务与青年发展项目。然而,一篇报道该合作的文章配图中出现了企业广告标语,这也暴露了公益合作与品牌营销可以捆绑。
通过CSR来“洗白”的本质是商业策略的变种,其核心不是承担社会责任,而是通过责任叙事维护商业利益。这也提醒公众与政策制定者,判断企业行为的价值不能只看其CSR项目的光鲜外表,还要看其是否真正支持保护公众健康的政策。
4.5 可口可乐公司对中国营养政策的影响
根据环球网、界面新闻、《中国循环杂志》等媒体对可口可乐公司影响中国营养相关政策的报道显示,英国《每日电讯报》在2019年1月披露的一项研究指出,饮料巨头可口可乐在过去30年间通过系统性策略影响中国应对肥胖的政策导向,核心是将肥胖归因于“缺乏运动”而非“过量摄入糖分”,从而规避限糖政策的出台。这一影响的实现,主要依托其深度参与的国际生命科学学会(ILSI)展开。
1981年,可口可乐作为首批进入中国的外资品牌建厂后,其高级副总裁亚历克斯·马拉斯皮纳牵头创办了非营利组织ILSI。1993年,ILSI中国办事处正式成立,该机构定位为“政府、学术界与产业界的桥梁”,宣称“为营养、食品安全及慢性病防控政策提供最新科学证据”,实则背后主要赞助商包括可口可乐、雀巢、麦当劳、百事可乐等食品饮料巨头,其政策立场深度服务于行业利益。
ILSI的核心策略是通过学术包装与政策渗透,将中国肥胖防控的焦点从饮食干预转向运动健身。其中,在学术会议影响方面,ILSI中国办事处主导举办了6次国际肥胖症科学会议,特别邀请了主张运动优先的国际专家主导议程,并为中国学者提供国际交流机会,将“运动是解决肥胖的核心”这一观点植入学术讨论中;在公共政策引导方面,通过推广“快乐10分钟”等全国性校园活动(倡导课间10分钟体育锻炼),ILSI将“运动健康”理念具象化,推动中国公共卫生倡议长期侧重锻炼,较少提及“减少加工食品、含糖饮料摄入”等关键饮食干预措施。
尽管哈佛大学教授苏珊·格林哈尔希坦言,可口可乐的实际影响确实难以衡量,但ILSI作为行业与政策制定者间的“中介”,无疑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5 食品行业不当行为应对措施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食品行业作为营养政策落地的重要执行者,其参与对政策实施效果具有积极意义。不过在政策推进过程中,行业可能出于维护商业利益,通过显性或隐性策略对政策出台与实施产生干扰,给健康食品体系构建带来一定影响。深入剖析这些潜在干扰方式,并非针对行业本身,而是为了帮助公众客观理解政策推进中的实际情况,更重要的是为政府部门提供规避不当干扰的参考依据,从而最大程度保障群众的健康权益。
5.1 完善立法过程中的多元利益
相关者参与机制国内案例反映的参与失衡问题,在国际实践中亦有相似教训,而爱沙尼亚 2024 年糖税立法的调整过程,为规范利益相关者参与提供了可借鉴的路径。为实现多元利益相关者在立法过程中的有序参与及精准发力,首要前提是明确政策制定的核心原则,即以政府主导为根本方向、以利益相关方的合规参与为补充支撑。其中,食品行业作为政策落地后的重要执行主体,其参与边界需严格界定,即不宜介入政策核心框架的设计与讨论环节,可在政策公开征求意见阶段依据法定程序表达合理诉求,并提供实践层面的参考建议。
2024年,爱沙尼亚社会事务部主导了新一次的糖税立法尝试,特别强调卫生健康领域参与者深入参与政策对话进程。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完善多元参与机制的关键并非单纯扩大利益相关者的数量范围,而是以“规范参与边界、保障过程透明”为核心抓手。一方面,通过建立明确的参与流程清单、公示反馈意见、留存参与过程记录等公开机制,防范隐性游说、利益输送等不当干扰行为,维护政策制定的独立性与公正性;另一方面,主动拓宽社会公众和组织,以及卫生健康、财政、教育、市场等跨部门领域专业机构等的参与渠道,确保政策充分吸纳公共利益诉求,避免因单一行业过度参与而偏离公共健康导向。[4] 
从实践案例来看,当前,部分营养相关政策的利益相关者参与环节仍存在优化空间,可直观反映规范参与机制的重要性。以《预包装食品营养成分图形化标示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的制定进程为例,2023 年 8 月,中国营养学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等机构启动《指南》起草工作;2024 年8月,《指南》草案进入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草案中明确了警示型、评级型、鼓励型、信息型四种可自愿选择的食品包装FOPL类型。但从《指南》编制说明及公示期反馈来看,实际参与主体高度集中在食品企业及行业协会,社会公众与社会组织对该政策的知晓率偏低,更无从参与,导致多元诉求未能充分体现。目前《指南》已暂停推进,这一结果与食品行业在政策制定前期介入过早、参与深度超出合理边界的关联性有关,值得进一步关注与反思。
国内案例反映的参与失衡问题在国际实践中亦有相似教训。如世界卫生组织欧洲区域办事处2024年发布的《世卫组织欧洲区域非传染性疾病的商业决定因素》报告,便以爱沙尼亚两次糖税立法的不同进程与结果为例进行了阐释,而该国 2024 年糖税立法的调整实践,也为规范政策制定中的利益相关方参与提供了可借鉴的路径。
爱沙尼亚早在2013年便开始探讨含糖饮料税立法,但2017年的首次尝试以失败告终。据悉,在此次立法尝试过程中,圆桌讨论主要由食品饮料行业代表主导,卫生健康领域合作伙伴则处于被动状态。在圆桌会议中,行业代表占据了主导地位,提出了诸如“导致失业”“行业破产” “引发非法贸易”等反对征税的多样化论点,最终导致糖税立法失败。此外,行业还采取了其他直接抵制征税的策略,比如发动反对税收的公关宣传、公开质疑世界卫生组织驻爱沙尼亚办事处的研究中立性等,最终法案被总统否决。
2024年,爱沙尼亚社会事务部主导了新一次的糖税立法尝试,特别要求卫生健康领域深入参与政策对话进程。对于即将举行的法律草案圆桌会议的信息,事先仅限小范围公共部门参与者知悉。在圆桌会议上,采用了交替就座方案,此举有效避免了行业代表间的过度干扰与第三方小组对话。此外,法案支持方还在牙医、护士、医师等卫生合作伙伴间组建联盟,这些合作伙伴不仅为圆桌会议提供论据支撑,还通过媒体推动公众认知的提升。尽管行业方邀请了众多小型生产商参会以扩大声势,但圆桌会议仅允许行业协会代表就拟议税收政策发表支持或反对意见,其他生产商仅可在补充新信息时发言。这使得辩论更加有序可控,同时避免过度放大行业声音。如今,该法案已经提交议会。对于公众舆论塑造的能力,仍是克服行业干预的最大障碍,这将直接决定议会在后续表决中是否通过该法案。
爱沙尼亚的实践表明,通过平衡各方的机制设计,可有效遏制行业对立法过程的过度干预,这一经验同样适用于国内营养政策的制定。
5.2 政府主导构建刚性监管体系
食品行业不健康营销的本质,是通过扭曲食品环境追求利益。对此,政府需以“公共健康优先”为原则,从政策制定、执行到监督全链条防范商业干扰。
5.2.1 强化监管
基于科学证据,明确禁止不健康食品的所有形式营销(包括广告、促销、赞助、企业社会责任伪装的间接营销等),覆盖线上(社交媒体、网红带货、跨境数字广告等)与线下(电视、户外广告、校园推广等)全渠道。同时,应特别强化对弱势群体如儿童青少年群体的保护,比如禁止在学校及周边推送不健康食品广告、限制儿童网红推广不健康食品,防止行业利用儿童青少年群体的认知弱势进行商业剥削。此外,政府还应当强化监管执行与检测机制,利用技术手段监督企业是否合规。同时,针对数字营销隐蔽性(如算法推荐、网红合作)制定专门监管细则,明确平台对不健康食品营销的审核责任。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维护广告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的通知》,将食品广告纳入重点监管范围,为类似举措提供了示范。
5.2.2 推动FOPL政策落地
近年来,我国在完善食品营养标签方面推出了一系列举措。2025年2月,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25—2030年)》,提出“完善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制度,探索食品包装正面标签应用”;同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GB 280 50—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对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强制标示的内容中增加了“饱和脂肪(或饱和脂肪酸)”和“糖” 的含量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这对于推动FOPL在中国落地奠定了基础。GB 28050—2025标准还要求,预包装食品应在营养成分表下方强制标示“儿童青少年应避免过量摄入盐油糖”。
相较于国家政策的引导,地方层面已率先开展FOPL的实践,形成可借鉴的经验。央广网2024年刊发的《上海试行饮料“营养分级”! ABCD该怎么选?》报道显示,上海于2024年启动饮料行业营养选择分级标识试点,通过直观的图形化分级帮助消费者快速识别饮品营养水平,目前正推进将该标识转化为现制现售饮料领域的团体标准,扩大其应用范围;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南省普及健康生活方式 推行“减盐减油”专项行动计划(2025—2027年)》指出,该省于2025年7月部署减盐减油专项行动,明确将“推广食品正面营养标识”列为重点任务,并结合地方饮食特色,探索适配的标识应用模式。
需要注意的是,当前地方实践存在碎片化风险,若各地自行推出形式各异的FOPL体系,可能引发多重挑战。对消费者而言,不同地区、不同品类的标识规则不统一,易造成认知混乱,削弱引导效果;对政府监管而言,需针对各地标准制定差异化监管方案,从而增加监管成本与协调难度;对行业而言,根据不同地区要求调整包装设计与信息披露方式,将显著提升跨区域经营企业的合规成本。因此,亟须从国家层面出台统一的FOPL方案,明确标识类型、适用范围、设计规范及实施步骤等,实现“全国一套标准、全行业统一应用”。
值得一提的是,FOPL作为直接关联食品行业利益的公共健康政策,其制定过程需严格规避行业不当干扰,这需延续“政府主导、规范参与” 的原则,明确行业仅可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提供实操性建议,不应介入核心框架设计;通过公开参与流程、公示反馈意见等机制,确保政策始终以“保障公众健康、提升信息透明度”为核心导向,避免因行业利益倾斜导致 FOPL 失去引导价值。
5.3 发挥社会组织平衡作用
作为政府与市场的平衡力量,社会组织需要通过倡导、教育与行动,推动公众认知转变以及政策落地,守护公众健康与饮食文化的多样性。
社会组织需强化自身倡导能力与参与治理的专业素养,避免因资金依赖而被行业利益裹挟,丧失公信力与公平性。
 
6 对儿童食品营销的实地调研
前文已提到,食品营销对青少年的影响广泛而隐蔽,尤其是营销内容为超加工食品等不健康产品时,其危害渗透至认知、行为、健康、文化甚至社会公平等多个维度。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针对电商平台热销的10款儿童预包装食品进行调研后撰写的《儿童预包装食品调查报告》显示,目前,我国仅对0〜3岁婴幼儿配方奶粉和辅食有明确的食品标准;对于3岁以上儿童,其食品生产和包装标签则并无特别标准,主要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法律规定。另外,多数儿童食品的钠、糖含量较高,部分儿童食品还含有过多的食品添加剂,不符合儿童饮食营养素全面、均衡,少盐、糖、油、少添加剂的要求。
为了了解食品企业以及线下商超、小卖部、母婴店等实体店铺的营销方式,该中心研究团队在河北秦皇岛市和山西阳泉市进行了实地调研。秦皇岛市和阳泉市属于典型中小城市,这里儿童食品的促销策略、陈列方式、消费频次贴近国内多数中小城市的实际情况。选择这两个城市可避免调研样本集中于大城市,补充中小城市的差异化数据。
在阳泉市,调研人员选择了分布数量最多的连锁超市——华龙超市、最大的商超沃尔玛、繁华商圈所在的新生活精品超市、3家学校周边中小超市,以及“赵一鸣”“零食有鸣”等几家零食店。在秦皇岛市,调研人员选择了该市分布数量最多的兴龙广缘超市、龙城超市,以及位于繁华商圈的永辉超市、学校周边的两所小超市和“好想来”零食连锁店。
6.1 线下食品公司促销方式
一是动画IP联名。为了吸引儿童注意,食品企业在产品外包装上印制当下火爆的动画形象,其中与“哪吒”“敖丙”等与电影《哪吒》形象有关的就有十多种。
其他动画形象还有奥特曼、艾莎公主(《冰雪奇缘》)、疯狂动物城、小黄人、机器猫、小马宝莉、奇妙萌可、叶罗丽、汪汪队、蜡笔小新、大头儿子等。这些印有动画形象的食品覆盖范围很广,不仅限于零食(如薯片、糖果),还延伸至乳制品(儿童牛奶、酸奶)、调味品(儿童酱油)、主食(卡通造型挂面)等,几乎涵盖儿童日常饮食的主要场景。
二是食品名称中带有“儿童”或者外包装上印有“儿童喜欢”“妈妈喜欢”等字样,或者将饼干设计为“动物形象+英文字母”,宣称寓教于乐,挖掘家长的附加价值诉求。
6.2 商超、小卖部、零食集市等实体店营销方式
一是“玩具+零食”营销。比如阳泉某超市中有一个单独货架专卖此类儿童零食。此举既减少了家长在超市中寻找目标产品的时间成本,也能让儿童在固定区域直观看到大量带玩具的零食,通过视觉冲击激发其兴趣与索要欲望。  
食品企业针对不同年龄段儿童(如 3〜6 岁低龄儿童偏好简单拼装玩具、7〜10 岁儿童青睐IP手办)的喜好差异,构建了形式多样的“零食+ 玩具”产品矩阵。其中,玩具类型覆盖迷你卡通手办、益智拼装模型、趣味贴纸、互动小工具等,且常与热门动画 IP(如哪吒、奥特曼、叶罗丽)绑定;零食则多为小包装、易咀嚼的糖果、饼干等,形成了以玩具吸引儿童主动需求来促销零食的目的。
二是将儿童食品特别是零食类食品摆放在商超入场以及结账的位置,通过 “高曝光 + 强触达”激发购买行为。
三是校园周边超市将零食摆放在文具商品(如铅笔、作业本、橡皮)旁边。学生在挑选文具时会自然触达零食,尤其放学后,他们因饥饿或解馋会产生即时消费。文具与零食相邻摆放,省去了学生单独寻找零食的时间。而超市的零食货架高度比较适合青少年,又方便其拿取。
四是零食连锁店已成为儿童青少年集中消费场所。根据该中心调研人员10分钟的观察统计,进入零食店七成以上为儿童青少年,大部分进入的成年人也是陪同孩子来购买。因此,零食店已经成为儿童青少年非常集中的购买零食的消费地。零食店以“一包也能买”的量贩装散称为特色,直击儿童青少年消费心理。儿童青少年对零食的需求多为“尝鲜”“多选”,而非大量囤积,“一包起售”恰好满足其“想尝试多种口味但不想买整包”的诉求。同时,这也契合陪同家长的心理,即单次花费少(多为几元钱),无需担心买多浪费,进而推动即时购买决策。
调研还发现,部分拆售的小包装零食存在明显的标签信息缺失或不清晰问题。另有一些小包装零食虽印有营养成分表,但字码极小,或者用浅色字体,消费者需贴近包装袋、甚至借助手机放大功能才能勉强辨认,正常购物时几乎无法快速获取信息。
GB 28050—2025标准明确规定,预包装食品应在营养成分表下方标示“儿童青少年应避免过量摄入盐油糖”。该警示用语可以标示在营养成分表下方居左、居中或居右位置,可有框或无框。 该要求自2027年3月16日起正式实施。调研发现,有一些零食上已经标注了“儿童青少年应减少摄入油盐糖”,但与前文提到的营养标签问题一样,字体小、不容易识别辨认,对引导儿童青少年的健康消费行为影响有限。
五是通过“第二件半价”等优惠、折扣方式进行促销。调研发现,不少商家通过“第二件半价”这类极具吸引力的优惠方式拉动消费。除此之外,有的商家还会搭配满额减、组合折扣等方式提升销量。
六是推出促销标语。超市为了能更多的推销食品,还推出了“减糖不减甜”“乐趣不够、零食来凑”“永辉定制”“喝口奶茶、烦恼拜拜”等促销标语。比如,“减糖不减甜” 精准戳中当下消费者对健康的需求,既满足大众对甜味口感的偏好,又缓解了家长给孩子选零食控糖时的顾虑。
儿童对趣味、玩具的天然偏好让他们很容易被吸引,家长则常因优惠力度、“为孩子好”的心理,或是被场景化营销打动而放松判断,很难完全拒绝。这种无孔不入的促销,不仅可能催生非理性消费,还可能间接扭曲儿童对健康饮食的认知,因此亟须出台相应规范加以约束,引导行业回归保障儿童饮食健康的核心定位。
 
7 结论
食品行业作为保障民生供给、满足消费需求的重要产业,在推动经济发展与丰富市场选择中发挥着基础作用。与此同时,行业对营养政策制定、公众健康认知的影响也呈现出多维度、复杂性特征,需从“落实健康优先战略、引导行业可持续发展”的视角客观审视,既要正视行业发展中存在的协同运作模式对政策环境与社会认知的潜在影响,更需通过科学引导推动行业与公共健康目标同向而行,切实保障“把人民健康放在首要位置”的承诺落地。
本文全面剖析了食品行业对营养政策与公众认知的影响,核心目的并非形成行业与公共利益的对立,而是为政府规避政策落地风险、落实健康优先战略提供参考,同时为行业指明健康发展的新路径。政府需以“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为原则,通过清晰的标准、透明的机制、合理的激励,引导行业将健康价值纳入发展核心;行业则可依托政策指引,在产品创新、模式升级中实现商业利益与公共健康的共赢,最终构建“政策引导、行业协同、公众受益”的食品健康生态。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beat365官方网站,beat·365,beat·365官方网站,beats365唯一官网入口”的所有作品,版权均beat365官方网站,beat·365,beat·365官方网站,beats365唯一官网入口,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beat365官方网站,beat·365,beat·365官方网站,beats365唯一官网入口”。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5919658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beat365官方网站,beat·365,beat·365官方网站,beats365唯一官网入口)”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