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幼儿园消防设施安全配置是保障在园幼儿及教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基础工作。本文从消防报警系统、灭火设施、疏散设施和消防供水设施四个方面对消防设施配置展开阐述。消防报警系统的配备需符合最新国家标准要求,所有幼儿园均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幼儿宿舍和午休室内需要安装联网型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等设备;灭火器的配置则根据住宿床位的数量来确定其火灾危险等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照幼儿园规模确定设置要求;疏散设施应该保证每一层有至少两个安全出口以及两部疏散楼梯。在紧急情况下,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保持完好有效;消防供水设施应满足灭火系统所需的压强和流量。幼儿园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对各种消防设施进行配置,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发挥应有的作用。
关键词:幼儿园;消防设施;安全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灭火器;疏散设施
引言
幼儿园是幼儿集中生活学习的场所。由于幼儿自身缺乏较强的自我防护能力,遇到火灾时无法独自完成疏散逃生,因此,幼儿园消防设施配置要比一般的公共建筑有更高的要求[1]。教育部和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明确要求幼儿园应该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且要定期对其进行维护保养检测以保证设施完好有效。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等相关标准也针对幼儿园消防设施的配置提出了具体技术要求[2]。消防设施器材分为消防报警设备、灭火设备、消防供水设施、消防疏散设施、消防通信与控制系统和个人防护装备。结合新建及既有幼儿园改造工程实践,目前仍有部分幼儿园在消防设施配置上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对此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完善。
1 消防报警系统安全配置
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配置要求
幼儿园消防报警系统的配置是早期发现火灾和预警的关键环节,能够在发生火灾时自动感应烟雾、高温、火焰等火灾迹象,并及时发出警报声,为人员争取宝贵的逃生时间。根据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于大、中型幼儿园,若其任一楼层的建筑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则必须配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这是对较大规模幼儿园消防报警系统配置的基本要求。
新的国家标准对幼儿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作出了重要调整。GB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扩大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强制使用范围,要求托儿所、幼儿园均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这意味着即便是小规模幼儿园也必须依法配置该系统,从而整体提升了幼儿园的消防安全水平。
1.2幼儿宿舍和午休室的报警设施配置
幼儿宿舍和午休室同样是幼儿园消防报警系统配置的重点区域。幼儿在宿舍或午休室内休息或熟睡时警惕性大幅降低,行动能力较弱。若发生火灾却未能得到及时报警提示,极易延误逃生时机,造成人员伤亡。教育部办公厅与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第七条规定:学生宿舍或午休室必须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具有联网功能的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幼儿园幼儿宿舍、午休室适用本条款。具有联网功能的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能够在发出警报的同时,及时提醒不在场的老师和管理人员火灾发生的具体位置,以便他们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初期火灾处置,或组织幼儿有序疏散[4]。该报警装置克服了传统独立式报警器只能就地报警的局限,实现了报警信息的远程传输和集中管理。
2 灭火设施安全配置
2.1 灭火器的配置要求
灭火器是幼儿园最基本的灭火设施,所有幼儿园场所均需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配置。灭火器的配置应根据幼儿园的火灾危险等级来确定。根据相关规定,住宿床位在50张及以上的幼儿园,应按严重危险级配置灭火器;床位在50张以下的幼儿园,则按中危险级配置灭火器。严重危险级别场所对灭火器的要求更高,通常要求选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规格为MF/ABC5或者MF/ABC6,即5~6公斤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灭火器应放置在位置明显、便于取用且不影响安全疏散的地方。灭火器的摆放应牢固稳定,铭牌朝外,以便查看和识别灭火器的种类、规格以及操作方法。灭火器应均匀布置,确保保护范围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灭火器的距离均不超过规定要求。严重危险级场所中,单具灭火器的最大保护面积为50平方米。每个计算单元内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两具,每个设置点上的灭火器数量也不宜过多(最多不得超过5具)。灭火器箱不得上锁,灭火器不应放置在超出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2.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配置要求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幼儿园重要的自动灭火设施,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了大、中型幼儿园应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且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独立建造的大、中型幼儿园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湿式系统,喷头采用快速响应喷头。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需要根据具体场所进行选择。在没有吊顶的区域,若配水支管布置在梁下,则应使用直立型喷头;有吊顶时则应使用下垂型喷头。各种型号的喷头均需预留喷头数量的1%,且每种型号的预留数量不低于10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道应设置抗震、防晃支架。该系统可在火灾发生时自动开启,对火源区域进行喷水灭火,有效控制火势蔓延。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还应考虑管网的保温和防冻问题,避免冬季低温导致管道结冻而无法正常使用。
2.3 其他灭火设施的配置及维护管理
除配备灭火器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外,幼儿园还应根据实际情况配置其他灭火设施。幼儿园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幼儿园厨房宜独立设置,确无法独立设置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两小时的防火隔墙与其他区域分隔,隔墙上开设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产品;厨房区域灭火设施应根据实际火灾危险性配置。
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也十分重要。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巡查、检查和维护,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工作状态;应立即更换超过有效期的灭火介质或经检验不符合继续使用要求的设施,消防设施本体或其附近显著位置应设置与周边环境区分明显的标识;标识文字应准确、清晰、易于辨识,颜色、符号及标志符合规范要求,便于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
3 疏散设施与消防供水设施安全配置
3.1 安全出口与疏散楼梯的配置要求
由于幼儿园属于人员密集程度高、自救能力相对较弱的场所,设计应依据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JGJ 39—2016《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9年版)及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的相关要求布置安全出口与疏散楼梯[5]。具体要求如下:
①每个防火分区或者一个防火分区每层的安全出口数量均不能少于两个;两个安全出口间的距离不小于5米。
②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且直通室外,楼梯间的内部不允许有妨碍疏散的物体存在,楼梯间净宽度应按楼层的人数进行计算,但是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1米。
③疏散门必须朝疏散的方向打开,禁止使用旋转门、侧拉门等,门宽不应小于1.2米,门内外1.4米范围内不可设踏步。
④疏散走道和楼梯间应设有明显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地面最低照度不低于5.0勒克斯,即使断电或是处于烟气环境下仍可有效指引疏散方向[6]。
⑤首层疏散外门应直接通到室外安全区,疏散距离严格按照规范限制执行,如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疏散门距最近出口的距离不应超过25米。考虑到幼儿行动速度慢,可适当缩小疏散距离,增加一些辅助疏散设施,以最大限度地保障火灾发生时人员安全[7]。
3.2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配置要求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也是疏散设施的一部分,在幼儿园中应按照标准配备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具体要求如下:
①所有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均必须有对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并按规范要求设置。
②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醒目位置,起到能够快速指引人员疏散逃生的作用。
③增设的辅助疏散指示标志,可以采用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也可以采用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④蓄光疏散指示标志不可作为主要的疏散指示标志使用。
⑤楼梯间、疏散走道应设置疏散照明。
⑥幼儿宿舍内设置安全出口标注灯。
⑦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照亮时间不少于0.5小时。
⑧应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⑨幼儿园应定期对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更换损坏的灯具和标志,使疏散设施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3.3消防供水设施的配置要求
消防供水设施必须满足灭火系统水源和水压的需求。通常情况下,幼儿园的消防水源来自市政给水管网,市政供水无法满足消防用水时需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水池有效容积按照各消防系统的设计流量、火灾延续时间和补水情况计算确定。如采用屋顶消防水箱以保持消防管网的压力以及提供火灾初期的消防用水量,其有效容积应根据GB 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规定进行计算确定[8]。当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无法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最不利点喷头最低工作压力要求时,应设置稳压水泵。消防水泵通常采取一用一备的方式,消防水泵控制柜需让消防水泵日常处于自动启泵状态。
4 结论
幼儿园消防设施安全配置涉及消防报警、灭火、疏散和供水四个方面。首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应覆盖所有幼儿园;其次,幼儿宿舍和午休室等场所应为报警设施配置的重点;第三,根据住宿床位的数量确定火灾危险等级,大中型幼儿园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四,疏散设施需确保儿童用房每层至少有两个安全出口和两部疏散楼梯,同时要求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保持完好;第五,消防供水设施需保证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泵有效运转;第六,寄宿制幼儿园应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相关规定,落实相关工作计划和措施。本文结合前述分析结论,依据国家现行标准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明确各类消防设施的配置要求,提出常态化维护管理举措,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切实保障在园幼儿及教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武银平. 幼儿园火灾危险性及消防安全对策研究[J]. 消防界(电子版), 2023, 9(5): 166-168.
[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S]. 北京: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4.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 55037—2022[S]. 北京: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22.
[4]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 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 教发厅〔2024〕1号[EB/OL]. [2024-03-15].http://www.moe.gov.cn/srcsite/A03/s3013/202403/t20240322_1121851.html.
[5]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 39—2016[S]. 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6.
[6]陈惠琴. 幼儿园建筑消防系统设计要点分析[J]. 四川水泥, 2022(11): 113-115.
[7]林淼. 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J]. 好家长, 2022(12): 38.
[8]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 50974—2014[S]. 北京: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4.